1月12日上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度第1次集中学习。院党委书记虞文主持会议,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
会上,全体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会议指出,党的纪律是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党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党的力量所在。党的二十大更是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理论水平,不断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虞文书记围绕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作中心发言。她指出,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她认为,要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结合现实情况和身边案例,她引用具体事例教育警示全体学员,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黄妍围绕“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中心发言,她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禁而未绝、改头换面等现象仍时有发生。《条例》在群众纪律中,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工作纪律中,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多处修改,彰显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态度。
自由研讨环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践,作了研讨发言。
虞文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大家紧扣主题,结合实际,谈了个人体会,全体党员干部要增强遵守党纪法规的行动自觉,坚持与时俱进,在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基础上完善纪律规范,让全体党员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王文春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