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大学《关于做好2024-2025-1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环境与资源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现将2024-2025-1学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转专业名额。转出名额:各专业(专业类)申请转出人数不超过该专业(专业类)相应年级入学注册人数的20%。转入名额:各专业(专业类)转入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专业类)相应年级入学注册人数的30%。学院转专业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
2.学生可以同时填报两个拟转入专业志愿,如填报两个,须填写两份《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在申请转入专业后标注“1”或“2”(“1”代表第一志愿;“2”代表第二志愿)。
二、转入要求
1.思想品质优秀,身心健康,综合素质测评优良,没有受过学校、学院的任何处分的学生可申请转入;具备已转专业、正在休学、保留学籍、应予退学等情况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
2.学院各专业同意接收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规定的转入指标。
3.学院组织考评小组,结合专业需要,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思想品德、基础知识、学习能力、学习态度以及专业适应度等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必要时可组织面试。
4.按综合考核排名及转入指标确定接受转入专业学生名单。
三、转出要求
1.学院各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规定的转出指标。
2.各专业申请转出总人数不超过学校规定指标的,学院将放开审批。
3.各专业申请转出总人数超过学校规定指标的,学院将组织考评小组,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习态度、学习能力、专业适合度、个人兴趣爱好等因素,进行综合考核排名。
四、工作要求
1. 学生申请转出专业,于8月28日(星期二)17点前向学院(环资大楼B栋407团委办公室)提交《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逾期学院不予受理。
2. 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在原学院签字盖章同意后,于9月2日(星期一)17点前向学院(环资大楼B栋407团委办公室)提交《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逾期学院不予受理。
3. 学生应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如填写不实,取消申请资格。
4. 本通知规定由环境与资源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与资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龙芊妤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292310
六、附件
附件1:环境与资源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附件2:环境与资源学院2023级各专业转专业指标
附件3: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24年7月7日
附件1:环境与资源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湘潭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院本科学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所称转专业包括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
第二条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成员由院长、院党委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院教育教学督导团团长、教务干事、团委书记、班主任代表组成。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
(二)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
(三)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四)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五)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六)职高对口、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
(七)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含中外合作办学、定向生、第二学士学位等);
(八)学校认定为不宜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科各专业学生转专业指标由学校下达。学院内转专业人数不计入转出和转入名额。
第五条 转入要求
1.思想品质优秀,身心健康,综合素质测评优良,没有受过学校的任何处分的学生可申请转入;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处于处分期间、正在休学、保留学籍、应予退学等学校规定之情况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
2.学院各专业同意接收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规定的转入指标。
3.二年级学生申请转入,一般应降级到一年级学习。
4.学院组织考评小组,结合专业需要,综合考虑申请转入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业成绩、个人兴趣爱好和身心适应能力等因素。必要时将组织面试和笔试。
5.按综合考核排名及转入指标确定接受转入专业学生名单。
第六条 转出要求
1.学院各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规定的转出指标。
2.各专业申请转出总人数不超过学校规定指标的,学院将放开审批。
3.各专业申请转出总人数超过学校规定指标的,学院将组织考评小组,综合考虑申请转出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习态度、学习能力、专业适合度、个人兴趣爱好等因素,进行综合考核排名。
第七条 本细则由环境与资源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24年6月30日
附件2:环境与资源学院2023级各专业转专业指标
学院 |
专业 |
转出人数 |
转入人数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安全工程 |
2 |
22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环保设备工程 |
0 |
12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环境工程 |
9 |
31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环境科学 |
6 |
23 |
附件3:
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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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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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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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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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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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专业 及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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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考科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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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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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愿意向顺序 (填“1”或“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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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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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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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转专 业理 由 (可另 附佐 证材 料) |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转出学院意见 |
审核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转入学院意见 |
审核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意见 |
审核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异动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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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入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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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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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需签署明确意见。
2、“所在专业及班级”请规范填写(如:2019级土木工程1班),“申请转入年级”请用阿拉伯数字4位数表示(如:2020级)。